教务处职责
      

教务处是在院长和主管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教学业务组织、协调、评估的教学管理职能机构。主要职责有:

一、组织拟订全院教学工作计划,负责制订教学方面有关管理制度,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学院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、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。

二、会同学生处拟订年度本、专科招生计划。

三、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本、专科教学计划、各课程教学大纲及各种教学文件。

四、负责组织制订各专业实习计划,并组织各系(专业)做好院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。

五、协助人事处做好全院教学编制核算工作。

六、负责全院本、专科课程教学质量的检查、监督和评估工作,负责教学方面的评优工作。

七、负责提出院重点课程建设的建议及评选优秀课程等工作。

八、负责全院教学研究课题申报、立项及评奖工作。

九、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管理,并负责全院培训班、进修生等教学行政管理工作。

十、负责全院排课及课程考核的排定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英语四、六级考试和省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组织工作。

十二、组织及参加各类学科竞赛。

十三、负责全院教室的调度工作。

十四、负责全院教材建设及教材研究工作,负责全院教材的订购、保管和发放工作。负责教学资料、讲义的印刷工作。

十五、负责全院实践教学、实验教学的管理工作。

十六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 处长:李存华 (电话:0518-85895101

 副处长:黎汉杰 (电话:0518-85895102

 副处长:丁兆奎 (电话:0518-85895103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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